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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工作职责

2011-11-28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20732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和行为养成工作及组织学生德育综合测评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学院有关学生思想教育与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制定下发学生工作要点并督促检查各学科部落实,定期进行学生工作讲评和总结。

    三、负责完善学院学生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的修订,并组织各学科部做好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协助人事处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配备、管理、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及国防教育、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

    六、负责学生证的办理及发放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的审定及生源地贷款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申报和审批。

    九、负责学生先进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审核及表彰,并做好省优秀学生的推荐、上报工作。

    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十一、负责校风、学风建设和考风考纪教育。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调查处理及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